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非法运输红椿木领刑受罚

右江日报 2017-01-13 00:00 大字

 

本报西林讯

 

 

帮父亲运输红椿木,陈某领刑受罚。近日,西林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元。

年7月,陈某在明知红椿木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然驾驶汽车到古障镇大房村某屯帮其父亲陈某某拉运红椿木到泥洞移民新村。案发后,涉案红椿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庭审中,陈某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椿木,情节严重,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鉴于陈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悔罪表现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熊保明

新闻推荐

我想离开黑板休息一会儿□西林县八达镇第二小学 陈玉明

孩子们我想离开黑板休息一会儿把自己交给外面的阳光和空气我的休息你们要等待对于你们的爱我会记住只要你们愿意我会珍惜自己的每一次变异我懂得你们比一只百灵鸟更善歌我懂得你们比一只孔雀更会...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