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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制执行现场 □王艳芳

右江日报 2016-10-14 00:00 大字

 

9月28日,西林县人民法院组织人员驱车3个小时到古障镇西舍村某屯对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直击整个执行过程的还有39名人民陪审员。

此次现场执行的案件是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农某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黄某和农某均系西林县古障镇西舍村某屯的村民,因位于该屯内约2.5亩的土地权属产生纠纷。2015年9月20日,古障镇政府对该纠纷作出了处理决定书,该决定书认定双方当事人都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其主张,遂决定对双方争议的2.5亩纠纷地进行平分,纠纷双方各占一半。处理决定作出后,被执行人农某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该处理决定书已生效。但农某仍继续强占黄某约1.25亩的土地,拒不履行处理决定书。

2016年3月21日,黄某向西林县人民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西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于2016年7月6日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黄某对古障镇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执行事项。

执行阶段,执行人员分别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6日到执行地向农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做农某的思想动员工作,督促其主动履行,但农某妻子王某不愿退出土地,仍固执地认为他们已经在争议地上种植了杉木,土地是他们的,谁也不能动。王某的强硬态度,让执行工作一度受阻。

“不能让生效法律成为白条!”法院决定对争议地进行划线分割,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强制执行。

到达争议地,法警拉起了警戒线,开启了现场执行工作。

“经过传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我们将在各位陪审员的见证下,依法对争议地划线分割。”该院执行局局长岑念坡下达了强制执行命令。

于是,丈量土地,划分割线,打桩标注,明确了争议双方各自土地使用范围。

“那么多陪审员共同见证,我再不也怕农某继续耍赖霸占使用我的土地了。”自己的土地被人强占使用多年,终于争回来了,申请执行人黄某在执行笔录上签字按手印时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法律权威不容挑战,像农某一样不到现场规避执行的执行案件有很多,法院强制执行是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兑现,使行政机关及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再成为白条。”该院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陆权诗表示,被执行人不到现场不会改变执行结果,这只是无谓的挣扎。

观摩了该案执行过程的人民陪审员赵仁芬感叹:“通过参加此次执行活动,对执行有了更深切的体会,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将竭尽全力发挥陪审作用,当好普法宣传员、纠纷调解员、审判执行监督员,为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现出自己的绵薄之力。”

据悉,近年来,西林县人民法院通过观摩案件庭审、参与现场执行、理论知识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审判素质和审判业务技能,很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监督法院、化解矛盾、促进公平正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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