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离任村干部生活有保障
本报西林讯
西林县在今年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瞄准问题办实事,结合在“我为西林建一言”主题活动中征求到的离任村干部没有生活保障问题,立知立改,建立《西林县村(社区)干部离任生活补助暂行办法》,切实解决村干部离任的生活保障问题。
办法规定,对未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正常离任、年龄未满60周岁、连续任定工村干年限达到9年(任半定工干部每满1年折算为0.5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助。离任村干连续任职年满9年(含)以上、不满20年的,每月发放的生活补助金为“200元+工龄×15元”;离任村干连续任职年满20年(含)以上的,每月发放的生活补助金为“300元+工龄×15元”。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由县财政承担,年初纳入县财政预算,按月发放到离任村干部手中。
在审批程序上,该县严格按照离任村干部个人申请、村级党组织初审、乡镇党委审核、县委组织部审定、居住地公示等程序进行,确保政策公平公正公开执行到位。同时规定,被给予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被判处刑罚、被乡镇党委免职和村民罢免的离任村干部不予放发生活补助。
离任生活补助机制的建立,改变了以往离任村干部被“冷落”的局面,切实解决了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有效激发了离任村干部关心、参与、支持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更激励了在职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陆
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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