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架斗殴两人结怨九年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本报西林讯
一起因打架斗殴而结怨9年的案件,近日经西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的人性化调解,双方当事人相逢一笑泯恩仇。
胡海锋是西林县八大河乡人,田小辉是云南省罗平县鲁布格乡人,这两个地方为两省交界处。2003年1月9日,两个青少年(当年胡海锋21岁,田小辉才17岁)在西林县八大河乡的一个饭店为朋友打架斗殴。田小辉趁胡海锋不注意之机打了胡海锋脸部一拳,胡海锋即抓了一把菜刀朝田小辉砍了一刀。田小辉被砍中前额、右眼、右脸部及右肩。2003年8月4日胡海锋被西林县人民法院判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赔偿田小辉各项经济损失6002元。事后田小辉及其家人多次向胡海锋及家属追偿该款项,均未果。从此两家积下深怨。
今年6月6日,田小辉向西林县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胡海锋支付其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6月13日,执行法官们从零晨3点一直走到天亮,才赶到胡海锋的家。当法官了解到胡海锋及家属并非有意逃避责任,只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决定对他开展思想工作。之后,在执行法官与村干部耐心劝说后,胡海锋及家属分头找隔壁村民筹到了部分款,但仍差1500元。整整一天,法官的种种努力、被执行人胡海锋的诚心诚意都被田小辉一一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于是他当即表示放弃1500元,法院的执行费50元也由自己承担。就这样,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一笑泯恩仇。□罗美芳
李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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