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黑涉恶案件 汪某伟、李某光等24人被严惩

右江日报 2019-07-12 09:26 大字

本报田阳讯近日,田阳县人民法院集中对汪某伟等11名被告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帮助毁灭证据案和李某光等13名被告人敲诈勒索案两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查明认为,汪某伟等11名被告人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中,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两年内在乐业县实施聚众斗殴犯罪多次,逞强争霸,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分别判处汪某伟等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另一案件中,法院查明,李某光等13人多次纠集在一起,其行为在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中,符合恶势力所具备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等构成要件,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分别判处李某光等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刑罚。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田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本次公开宣判的两起案件,综合运用判处刑罚、罚金等手段,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追缴、没收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决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截至目前,田阳县人民法院累计受理公诉机关移送起诉的涉恶犯罪案件5件。案件已开庭4件,2件已宣判。

□卢忠林黄钰霞蒙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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