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从天而降 “勾”走店主3万余元
本报田阳讯
因手头拮据,田阳一男子盯上了经常光顾的小店,当起了“飞天窃贼”。近日,田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黄某常到田阳县那坡镇某煤矿生活区内雷某经营的小店消费,得知其将钱款存放于该店内,因为手头紧,打算弄点钱花花。今年1月19日晚,黄某借机到店内踩点,当看到雷某将钱袋挂在店内隔间墙上后,决定实施盗窃。当天21时许,黄某带着制做好的铁钩爬上该店顶棚,移开房顶的石棉瓦,用铁钩将装钱的袋子勾出房顶,把袋中的现金3万余元盗走。得手后,黄某将其中的1万多元分两次存入银行卡,约6000元用于偿还债务,剩下的藏放家中用于消费。2月1日,黄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到案后,黄某如实供诉其犯罪事实,并将全部赃款退换失主,后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积极退还赃物,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苏雪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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