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两司机酒后驾车相撞无辜者受伤获得赔偿

百色早报 2013-08-17 03:19 大字

 

本报田阳讯

 

 

韦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搭载玉某海在公路上行驶,被告黄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与韦某相撞,造成玉某海受伤。近日,田阳县人民法院调解了此案。

2010年8月11日,韦某醉酒后驾驶一辆摩托车搭载着玉某海沿国道324线由田阳县城西往城东方向行驶,而黄某饮酒后也驾驶着一辆摩托车与韦某对向行驶,两车相会时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三人受伤。事发后,玉某海先后花去了16736元治疗费。

经交警部门认定,韦某、黄某担同等责任,玉某海无事故责任。

随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玉某海诉至法院,要求黄某、韦某、车辆财产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等共31152.35元。后来,玉某海自愿放弃要求好友韦某承担赔偿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黄某赔偿玉某海6700元,车辆财产保险公司赔偿17389元。

□罗美娟

新闻推荐

大意司机油洒路面不知致人摔伤赔偿六万五

本报田阳讯

 

 

货车出了故障,机油漏洒一地,但大意的司机却全然不知,结果导致过往的一辆电动车滑倒,电动车车主摔伤。近日,在田阳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大意司机及保险公司共...

田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田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