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确保抚恤定补资金发放“不变形”
本报田林讯为加大对民生资金的督管力度,近年来,田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执纪监督,将抚恤定补资金发放工作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确保资金发放“不走样”“不变形”。
强化源头监管,筑牢廉政风险防线。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分工,由该县民政局分管拥军优抚工作的副局长及纪检组长通过对优抚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使其明确工作职责、把握政策尺度、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定补认定核查准确无误、阳光透明。
强化业务监管,严格层层审核把关。要求各乡镇民政办、县级民政部门逐一逐项审核对象申请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逐级上报上一级民政部门,按程序层层审核把关,做到“不漏人、不漏报”,做到“应补尽补”,坚绝杜绝“人情补”“关系补”“错补”等徇私舞弊行为。
强化末端监管,全面推行社会化发放。该县抚恤定补资金经审核无误后才按规定由财政专户调入金融机构代发专户,由金融机构将补助资金打入补助对象的一卡(折)通账户。通过全面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社会化发放,杜绝了截留、挪用、挤占补助资金现象发生。
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纪检监察网站和印制发放《民政工作宣传手册》等大力宣传抚恤定补的政策、申请办理流程、审核、审批过程及发放对象和标准等,切实发挥了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广大优抚对象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强化监督检查,严防“灯下黑”。督促有关部门每季度对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在此项工作中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造成“错补”“乱补”“人情补”“关系补”等行为冒领、贪污、套取国家民生资金的相关工作人员,将依纪依法及时处理,对涉及党员干部的将按照党内相关条例进行问责、追究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
由于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强有力地执纪监督,全县无一例涉及抚恤定补资金发放违纪违法违规和损害群众利益现象发生,深受广大群众好评。据统计,截至2017年3月,该县累计发放抚恤定补资金106万余元,惠及1260多名优抚对象。□韦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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