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族团结进步贡献司法力量 田东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综述 □陆 巧
近年来,田东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取得了较好效果。
建强双语法官队伍,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基础
全面加强壮汉双语法官选拔和培养工作,从源头解决双语审判力量不足问题。2019年,田东县人民法院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民宗委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壮汉双语法官评定工作。全院共有13名员额法官通过壮语应用能力测试和壮汉双语庭审能力考核,占员额法官总数的42%。同时,持续选派壮汉双语法官到国家法官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国内知名学府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壮汉双语法官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为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权利和诉讼权利,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和谐发展稳定奠定了坚实的法律人才基础。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优化民族地区诉讼服务环境
根据辖区壮族人口聚集的实际特点,主动提供特色司法服务满足群众不同诉讼需求。田东县壮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80%以上,针对不少当事人听不懂普通话或不会说普通话的实际情况,田东县人民法院积极构建“一心四点”壮语办案格局。即以院部“诉讼服务中心”为中心,带动平马、思林、印茶、义圩四个巡回办案点,以点带面,密编一张覆盖民商事审判的壮语办案网。
选用精通壮汉双语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及法警组建壮语巡回法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壮语诉讼案件,把专业的法律条文变成乡音,播撒了“看得见、听得懂”的公正理念。2017年以来,该院共深入案发地利用壮语巡回开庭63次,顺利化解近60%的民商事纠纷。
完善联动调解机制,整合多元力量化解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联动调解机制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田东法院壮语巡回法庭办理的案件大多是婚姻家庭纠纷、农村土地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仅仅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及时有效化解。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壮语巡回法庭积极推进与乡镇民政、派出所、司法所、妇联、综治、村(居)委会联动常态化,联合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多种解纷力量,深入基层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祥周镇中平村村民邓某新(已病故)和李某杰31年前曾达成口头协议将自留地进行互换,2006年双方解除互换协议。然而由于年代久远,加之双方对原先地块四界未作周密测量,邓某新认为李某杰未将自留地足额退还,尚欠0.059亩。双方为此争吵十余年,后邓某新之子向田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3月,壮语巡回法庭联合镇司法所、村“两委”干部、村人民调解员等走进中平村,现场进行调解。经过多方努力,双方同意将争议的0.059亩土地一分为二,各自经营0.0295亩,一起历经30余年关乎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开启精准普法模式,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
始终坚持预防在先的理念,不断推进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田东县人民法院大力开展“刑事巡回法庭进乡村”活动,选择开设赌场、危险驾驶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带到少数民族聚居地开庭审理,让少数民族群众与司法“零距离”接触,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目的。
不断加强4个派出法庭和4个诉讼服务站的建设,法官利用各镇圩日宣传讲授婚姻家庭、土地流转、妇女权益保护等少数民族群众普遍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提升其依法维权能力。高度重视“两网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宣传信息600余条。《壮语法庭入乡随俗》《田东法院壮语法庭“送服务解民需”》《“接地气”普法办案暖民心》等多篇稿件被自治区级以上媒体采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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