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互联网违法案例 弹窗不能一键关闭 一医疗美容机构被罚款

南国今报 2019-08-17 18:08 大字

今报记者赵劲松实习生韦巍

在避孕套设计包装和广告宣传中,使用成吉思汗、康熙等帝王形象,桂林一品牌策划公司被罚款5万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玉林一整形医疗机构被罚款1万元……8月15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例,涉事公司被处罚。

1南宁天誉巨荣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南宁天誉巨荣置业有限公司,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天誉置业读最好的学校住最好的江景大宅130~135㎡建筑面积南向轻奢四房223~228㎡建筑面积瞰江大平层”等内容的广告。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中“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2019年4月,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1万元。

2广西加速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广西加速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某购物网站上开设“墨匠官方旗舰店”,销售化妆品类产品“妇之汤”“暖宫之汤”“老姜驱寒泡脚”,但在广告宣传中却有“妇科炎症、宫颈糜烂、子宫肌瘤”等用语。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中“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材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原田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3柳州市环波建材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柳州市环波建材有限公司,在公司网站上宣称其公司及产品是“行业第一品牌指定合作商”“广西乃至柳州地区生产规模最大的某系列建材产品的龙头企业”。

该公司不能为其宣称的“行业第一品牌”“广西乃至柳州地区生产规模最大”广告语提供依据出处,内容引人误解,违反了《广告法》中“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原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柳东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28万元。

4广西观驰品牌策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广西观驰品牌策划有限公司,在为某品牌避孕套设计包装和广告宣传中,使用了成吉思汗、康熙等帝王形象,并印有“一代天骄、越战越勇、久仰久仰、成吉思汗”等文字,该产品在某购物网站旗舰店及全国经销商进行线上线下宣传。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中“广告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的规定,原桂林市秀峰区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5万元。

5广西天缘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广西天缘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自身经营场所及网上发布“领先世界科技三十年”“天绿元素活力滴饮在越南三大国立医院进行了三年的临床试验”“杀菌消炎速度快,10分钟灭菌率达到99.9%”等内容的广告。

该公司无法证实以上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并明确表示没有证据支撑其宣传的内容及观点,违反了《广告法》中“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等规定。南宁市市场监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项广告,并处罚款2.6244万元。

6南宁梦想医疗美容门诊部发布违法广告案

南宁梦想医疗美容门诊部,在其网站使用弹出的对话框发布医疗整形内容的广告,虽然该弹窗广告标明了关闭标志,但是未能一键关闭,需要点击该广告转链接之后方可关闭,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中“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规定,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整改,并处罚款1.5万元。

7玉林华美整形美容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玉林华美整形美容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在其自营网发布“人生拒绝平坦无波;姓名:文文;蝶变项目:蜜桃丰胸”等内容的广告。

上述医疗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违反了《广告法》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规定。2019年1月29日,原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玉州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0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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