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亮迷途者的未来 ——田东县矫正工作侧记 □黄剑光 莫海娜
社区矫正对象及刑释人员是暂时的迷途者,是社会的敏感人群。田东县司法局通过分类分级矫正管理,让迷途者回归社会,重获新生。截至月,该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人,除居住地变更4人及在册服刑人员人外,经帮扶矫正后,现已解除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人,安置人。同时,该局开展未成年服刑人员心理辅导及其他特殊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等,让社会迷途者重新做人。
用爱心去帮扶
今年上半年,矫正期满的作登瑶族乡小班在办理解矫宣告手续后,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对矫正工作人员表示感谢之余,小班表示将通过参加技能培训等参加就业,减轻家庭负担,尽快融入社会。
去年,岁的小班因法律意识淡薄潜入平马镇某敬老院盗窃,偷走敬老院内若干财物,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个月,处罚金元,并接受社区矫正管理近一年。
接受社区矫正不久,小班出现了到处乱跑乱喊叫等异常行为。经四处求医得知,小班患上了精神疾病,需要尽快治疗。
小班家中六口人,仅父母两个劳动力,两个弟弟在上学。为了筹集医药费,小班的父母不得不前往广东务工,家中留下小班及两个年幼的弟弟。
该局了解情况后,为小班制定了***与社区矫正双推进的矫正方案,为小班一家6人申请了低保救助,全家每个月获得多元的补助,保障正常生活。同时给小班制定治疗方案,邀请南宁市第五医院精神鉴定专家来确诊小班病因,并负担所有的检查费用。
专家给出治疗方案后,矫正工作人员在请示上级领导部门并征得小班父母同意后,带小班到医院做康复治疗。该局还发动全局干部职工为小班捐款捐物,人性化的温情矫正感动了小班,促使他树立起好好治病、配合矫正的信心和决心。
用热心去帮助
安置帮教是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重要桥梁。今年年初,经过安置帮教,刑释人员潘某重新获得了社会的尊重。
该县思林镇岁的潘某因犯故意伤害罪服刑年1个月,于今年初出狱回乡。阔别多年回到故乡,本该让人欢喜,然而眼前的一切却让潘某心生凄凉:家中老宅年久失修已不能住人,兄弟姐妹均已各自成家分居,潘某又无儿女,且无一技之长,面临无住房、无工作、无生活保障的困境。
接受帮教后,潘某的窘境得到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工作人员向镇政府及县司法局汇报后,镇政府与县司法局领导积极协商,寻求妥善安置潘某的办法。经过多方努力,终于为潘某寻到一份包吃包住、月薪上千元的工作,还为其购置了床铺、棉被等基本生活用品。有吃有住有收入,这一番付出让潘某感动得无以言表。感动之余的潘某一再承诺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重新做人,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公民。
用真心去帮教
“谢谢你们对我儿子的关心和帮助,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韦某的母亲红着眼眶,紧紧握着社区矫正人员的手。
今年上半年,平马镇韦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接受社区矫正。
接受矫正后的一天,韦某在酒精的作用下精神失常,跑到牛场自残,用右手持刀砍断自己左手五指,后被送至医院紧急救治。韦某家境本就贫寒,父亲早逝,母亲年事已高,爱人外出打工多年杳无音信,儿子尚未成年,家中仅韦某一个劳动力。
为帮助韦某治病,渡过难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韦某一家申请了每个月多元的低保金。基于韦某的病情制定矫正方案,将韦某的矫正等级从普通监管提到严格监管,成立以家庭、村组干以及司法所为主的应急小组,明确监管职责。家庭成员督促韦某戒烟戒酒,密切关注韦某的情绪变化;村组干及村民对韦某多加关心,避免对其冷漠或嘲讽,营造有利于韦某康复的良好环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从日常监管中对韦某进行心理疏导,关注其心理变化,鼓励韦某积极面对病症,还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对韦某捐款近元。通过药物治疗,韦某的病情得到了控制,在家人、村组干以及矫正工作人员的关怀下,韦某重拾生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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