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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破获一起特大虚开专票案件?主犯一审被判12年

右江日报 2016-11-10 00:00 大字

 

本报百色讯

 

 

 

近日,笔者从田东县人民法院获悉,由田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和田东县国税局联合侦办的公安部督办“9·9”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40万元;被告人刘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据查明,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间,田东县某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同刘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向洛阳、天津等地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8份,涉案金额高达3514.97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404.37万元。为掩盖犯罪事实,骗取税务机关信任,李某安排刘某等人私刻天津3家公司的公章,通过制造虚假资金流,向受票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中间人按开票金额大小收取好处费。

田东县国税局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发现该企业开票数据异常,并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开展稽查。通过稽查部门的深入调查,2014年8月发现该公司涉嫌向洛阳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8份,涉案金额880多万元的重要线索。随后田东县国税局立即成立案件专项调查小组,并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移交田东县公安局。两部门迅速联合成立专案组,组织力量全力侦破此案。专案组人员以此案件线索为切入点,循线深挖,抽丝剥茧,历时大半年全力奋战,辗转广东、山东、天津、南宁、桂林等5个省市开展抓捕行动。在南宁李某的某贸易公司办公室内及刘某的住所内查获虚刻公章、银行卡、电子支付密码器等作案工具。最终成功查出涉案金额高达3500万余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名主要涉案人员李某、刘某相继落网。

□黄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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