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记者采访,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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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报记者到田东县某幼儿园采访,却遭到了拒绝(详情见早报7月3日2版)。新闻采访自由是法律赋予记者的权力,而配合记者进行正常的新闻采访活动也是每位公民、任何单位需尽的义务。虽然记者采访被拒时有发生,这看似一件平常的事,但是不是恰恰反映了其中的不平常、不正常、不寻常呢?为什么拒绝记者采访?被采访单位有何顾虑?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行不出格 何惧采访 □林光贵(右江区)
我们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历来极重视记者的新闻釆访,每进行重大的政治活动,都召开新闻记者招待会,接受记者釆访。国家领导人能这样做,作为每个公民,更应当有义务配合记者新闻采访。
据笔者所知,现实生活中,确实也有拒绝接受、阻挠记者新闻釆访的事例发生。不过,这都发生在那些社会上法律法规意识薄弱、文化知识低下、明显违法违纪、蛮不讲理的人身上。然而,作为国家事业单位的田东县某幼儿园,竟然拒绝接受记者的新闻采访。这是极不正常的表现,更使人对这事产生怀疑。要知道,新闻采访自由,是法律赋予记者的权力。常言道:“平日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敲门人”。如果老师对孩子没有过激行为,怕什么?真金不怕火炼嘛。我深信,记者绝对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维护你的声誉,还你个清白。假若你有某些过失,也不必害怕,知错就改,也不损害声誉,记者会客观公正的报道。
舆论监督 责任所在 □罗勇强(平果)
固然记者有法律赋予的新闻采访自由,但由于被采访方不配合采访也不用受相关制裁,而这也成为记者采访被拒的客观原因之一。此次早报记者采访田东某幼儿园被拒,我认为幼儿园借口无上级部门带领的情况下不接受采访,除了担心接受采访后言多有失给自身“捅娄子”外,“身不够正”而怕舆论监督、怕媒体曝光也是主要原因。所以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干脆来个婉拒采访的稳妥方式了。
此次早报记者顺应民意、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采访而被拒,一方面说明目前不止是幼儿园,包括很多部门都缺乏“阳光监督”,才造成记者被拒访这件看似正常实则反常的事情发生;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如今社会如果要建立良好的舆论监督体系,不能光靠媒体单方面的努力,只有全社会都参与并支持“阳光监督”才能让记者被拒访事件逐步减少。
直面记者 才是上策 □黄国顺(田阳)
个别单位个别人躲躲藏藏不敢出来直面记者,甚至公然表示拒绝采访,究其原因,无非是自己理亏了不想让记者曝光,或者具有某种说不出口的难言之隐,或者心虚怕事态进一步扩大。其实,拒绝记者采访,并不是明智之举,这样做最起码也是不尊重新闻舆论的行为。所以我认为一旦被卷入是非议论之漩涡,不管自己是对是错,有没有理亏,最好都坦然正视问题,积极面对记者,不怕曝光,不怕揭短,敢于担当,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心态去从容应对。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直面错误。俗话说欲盖弥彰,躲避不是办法,而且并非什么事都是有事不如无事好,说不定记者的到来还能帮你说事,因为本来自己没有多大不对甚至本来就没有不对的地方,但由于你的拒绝采访,人们就会误认为事情背后很复杂很可怕很见不得人,因而聪明的人会原原本本向记者陈述,就算真的是自己理亏,但能够从容直面了,社会舆论也就逐渐理解并平息下来了。
有则改之 无则加勉 □何源江(乐业)
拒绝采访可能有它不得已的原因,要一分为二看待问题。如果该单位不想通过新闻媒体的舆论来影响该园良好的工作秩序,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出于这个原因考虑而拒绝采访,是应该给予支持和理解的。记者应该尊重采访单位的意见,不可强行,更不可乱说一些不负责任的话,甚至有损采访单位的话,这肯定是有悖记者的职责。但如果该园在管理工作中确实存在问题,记者要求采访,遭到拒绝,这就是该园的不对,该园应该积极配合记者进行正常的新闻采访,一旦被记者发现不足或存在问题的应该虚心接受,并给予改正和完善,接受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从这个角度来说不可以拒绝记者的采访。一旦拒绝,恰恰反映了其中的不平常、不正常、不寻常,肯定是有顾虑而拒绝记者采访的。
配合采访 还原真相 □梁 德(西林)
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事实胜于雄辩,作为校方,应该配合记者采访,将事实真相还原于广大读者和群众,以种种理由互相推诿或者拒绝采访只能说“此地无银三百两”,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近年来,一些幼儿园老师虐待孩子事件屡屡发生,虐待幼儿事件频发给我们的幼儿教育敲响了一记警钟,有关部门对幼儿教育管理粗放,监督缺位,如何规范学校管理,尤其是幼儿教育如何规范管理等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作为公共场所的幼儿园,为了让社会监督,老师与学生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应该有摄像头监控,这样校方也能够为自己的清白提供有力的证据。此外,学校要加强师德教育,常抓不懈,对有虐待幼儿行为的老师要给予辞退处理,情节严重时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养奸,只有这样,才能还幼儿园一片净土。
弄清真相 还己清白 □陈学文(右江区)
当今,媒体在民众中公信度极高,记者已成为百姓值得信赖的贴心人与代言人。普通民众遇到某些疑难问题时都会想到向媒体投诉,相信媒体能帮助群众了解事情真相,为有关部门惩恶扬善、改正不正之风等提供依据。
田东县某幼儿园,在是否有老师虐待儿童的问题上拒绝记者采访,不尽义务,十分耐人寻味,以往曾有贪腐官员、欲盖弥彰者等害怕记者,拒绝采访,不知田东县某幼儿园有何难言之隐,事情不能公示于众?常言道,真金不怕火炼。白日不做亏心事,夜晚敲门心不惊。既然田东县某幼儿园要家长还其清白,消除影响,让记者帮忙,弄个水落石出不是更好吗?
放下顾虑 配合采访 □凌其友(平果)
其实,记者的采访不是只为某一个体,而是为了满足公众对各类最新信息的认知,目的是使公众的知情权得以实现。在当今社会里,宪法赋予公民的诸多权利多是以知情为前提,若不知情就批评建议,很可能是胡批乱评或主观臆测;若不知情就选举参政,同样会稀里糊涂或不知所措。对公民来说,个人直接获取信息的能力极为有限,所以他们依法享有的权利就需要借助大众传媒来实现。记者的采访实质上是在代表公众行使一种社会公共权利。记者的采访报道不仅仅是其自身的权利,而是大众通过这个平台在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诸多权利。所以,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应当放下顾虑配合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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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咋就那么难?
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根据规定,子女若不能经常看望或问候父母将属违法。本报记者也因此对一些市民进行了采访(详见早报7月2日3版),不少市民感叹,因为在外地上班,平时工作忙或其他原因无法回家,每年也许只有春节能回家陪父母四五天,常回家看看,说易行难。到底是什么阻碍着回家的路?经常回家陪父母,你能做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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