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枪声终结他的罪恶 ——田东县南立村一罪犯被执行死刑 □黄忠影 温福祥
2013年1月18日,星期五,周末。这一天,正是故意伤害致一老师死亡的被告人陆日美的末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对罪犯陆日美执行死刑的命令,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陆日美执行死刑。
日美不美
按壮语解释,“日美”就是无烟无云的美好天日。人起名为“日美”,也就是“帅哥”,或“靓女”的意思。但陆日美却不美。
被告人陆日美,男,1983年11月1日出生于田东县朔良镇南立村下当屯,壮族,小学文化,农民。因犯盗窃罪,陆日美于2009年5月12日被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同年12月18日刑满释放。2010年又因制造震惊当地的发生在田东县北部山区的“4·28”故意伤害案,陆日美于当年10月18日被田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5日经田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田东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而被害人覃保华,53岁,田东县朔良镇灵龙村人,善良贤德。1978年,他毕业于百色民族师范学校(今百色学院),后直接分配到南立村小学任教。覃保华先后在朔良镇灵龙村小学、元色村小学等边远山区任教,多次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和先进教育工作者。2004年,他服从组织安排,再次回到朔良镇南立村小学任教,而且在条件艰苦的那律教学点工作。这里河水环抱,小学生上学靠竹排,很不安全。所以,上级决定留住那律屯的教学点,是全镇独有的屯级学校。覃保华在这个教学点任教,一干就是六七年,怎么也不会想到,厄运,将突如其来;死神,会从天而降!
命案经过
2010年4月28日21时许,时任那律教学点教师的被害人覃保华回到家里,见到被告人陆日美在其家中与女婿陆日很等人喝酒,出于善意的提醒,覃保华在酒桌边告诫说“少喝点”、“以后不要偷盗抢”等等。随后陆日美给覃保华递来烟酒,但覃保华未予接受,双方由此发生口角。
当晚散席后,覃保华要带着学生覃忠银和梁志敏回那律教学点休息,离开家走出三四十米后,陆日美强硬把覃保华扳倒在地,致使其脚部受伤无法行走而返回家里。后覃保华的女儿覃雪娇叫陆向军(覃保华老襟)护送覃保华回学校,陆向军顺便叫其堂弟陆宝刚(覃保华侄儿)同去。陆向军背着覃保华,在陆宝刚、覃忠银和梁志敏的陪同下一起往学校走,当途经“那同”(地名)时,陆日美追随而至,并威胁陆向军放下覃保华,且不顾陆向军劝阻,将陆向军推倒在地。随后陆日美冲上前用拳头殴打覃保华,还掏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小刀朝覃保华的胸部等处捅。当晚,陆向军立即将受伤的覃保华送到附近诊所救治,但覃保华因伤势过重已死亡。
此外,陆日美持刀将覃保华捅倒在地后,仍持刀威胁陆向军不能打电话通报村民。陆日美逃离现场后,在附近山上躲藏20多天,跟公安机关玩“捉迷藏”,这使得当地村民非常恐慌,不敢早出工晚收工,也不敢一个人独自在山上劳动。后陆日美偷爬火车先后逃到广东、浙江,使用假造姓名逃避公安侦查,后在浙江省金华市用假名找到工作,在金华市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而当地村民也证实,陆日美平时吸食毒品、游手好闲,性情残暴,有犯罪前科及劣迹。陆日美作案后上山为“匪”,当地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受到严重危害,那律教学点被迫撤销,造成学生被迫转学或辍学。
解密庭审
2011年7月29日,田东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显得格外庄严凝重,法庭内外戒备森严,被害人家属以及当地群众坐满了整个旁听席,审判大楼外面也挤满了等候消息的群众。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即将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陆日美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
百色市中院刑一庭由有着丰富刑事审判经验的3名法官组成了案件合议庭。开庭法槌凛然敲响,庭审拉开了帷幕。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陆日美及其辩护人到庭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法庭一一举证、质证,也一一作出定论,充分体现了正义的审判。
关于被告人陆日美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害人有过错,要求减轻陆日美的罪责的辩护意见,经审查,被害人覃保华当晚回到家里,见到陆日美等人在他家里喝酒,席间,说“以后不要偷盗抢”及陆日美递烟酒给覃保华,覃保华没有接受,双方发生口角。陆日美确实因盗窃被判刑,覃保华的告诫言语以及不接受陆日美递给的烟酒,并不存在过错,亦不能成为陆日美殴打覃保华致死的理由。散席后,陆日美推倒覃保华致其脚部受伤,覃保华被打后才用砖头打陆日美,没有证据证实是否打中或受伤,覃保华这一行为具有一定防卫性质,亦不能认定覃保华过错在先。之后在陆向军等人送覃保华回学校的路上,陆日美先冲上去殴打覃保华,接着持刀捅覃保华致死。综合整个案件发展的过程,法院认为不能认定覃保华有过错。
关于被告人陆日美的辩护人提出本案系邻里民间纠纷引发的问题,经审查,本案双方之初均没有个人恩怨,被害人告诫言劝语符合事实,也并非闲话及家长里短,故不应以邻里民间纠纷为由减轻被告人陆日美罪责。
关于被告人陆日美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害人骂被告人欠几包烟,当晚陆日美跟随被害人亲戚一同送被害人回学校,并向陆日很借60元钱欲送被害人到学校后,买烟给被害人,陆日美没有伤害目的等辩解辩护意见,经审查,该辩解辩护意见,只有被告人陆日美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证实,且与本案事实不相符,法院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陆日美的辩护人提出被害人误认为陆日美要打他,先动手打陆日美的辩护意见,经查无据,法院不予采纳。
正义枪声
由于案情简单,证据来源合法、客观真实,整个庭审用不到半天时间。十多天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日美因泄愤而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成立。被告人陆日美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意见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被告人陆日美在刑罚执行后5年内再犯罪,属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陆日美在本案中无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综合考虑到被告人陆日美犯罪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且严重危害当地社会治安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应依法严惩。
最终,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陆日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1月18日,一声枪响,陆日美倒在了正义枪下,田东“4·28”故意伤害案也划上了句号,事发的那个小山村也终于得以恢复往日的宁静。
新闻推荐
麻将赌博窝点
1月29日下午,田东县公安局成功端掉一个麻将赌博窝点,查获涉赌人员13人,缴获赌具自动麻将桌3台、麻将牌6副。田东县公安局平马派出所在工作中民警发现,近段时间...
田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田东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