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创新 勇争先 ——记平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涧鸣
2012年度被平果县委评为“十佳人民检察官”、2013年度办理的玉某等12人抢劫案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2014年度被市委政法委记三等功一次、2015年度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记二等功一次、2016年度荣获平果县第三届“道德模范”称号、2017年荣获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获得以上荣誉的就是平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涧鸣。进入检察系统以来,韦涧鸣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自我约束,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成绩突出,成为不少同行学习的榜样。
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为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地实现自我成长,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在分管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期间,韦涧鸣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突出成效,所办案件涉案的未成年人均服诉、服判,无人提出申诉。
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下,韦涧鸣和同事积极发挥检察院的职能优势,与相关部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出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介入心理辅导办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等工作制度,推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首创百色检察机关心理辅导室,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介入“社会调查+心理辅导”制度,查办案件社会效果好。如2013年度办理的玉某、马某等12名未成年人涉嫌抢劫一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韦涧鸣积极主动开展社会调查,深入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平时表现等情况,查清他们的犯罪原因、主观恶性、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结合他们各自的特点实施不同的挽救方案。后该案被评为2013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积极向县委政法委、教育局提出应加大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等建议,得到重视和采纳,后该建议书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精品检察建议书”。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韦涧鸣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执法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注重抓案件的社会效果,为平果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2012年,平果县矿区村民与执法人员群体冲突事件频发,备受社会关注。为究其深源,韦涧鸣利用休息时间深入矿区走访村民、实地调研。得知当地农民收入不高,但乱采、滥挖、盗运矿产却往往能一夜暴富,为获取高额利润,矿区农民铤而走险,有组织地聚集到案发现场闹事,以此威胁政府让他们盗采、盗运合理化的情况。为减少和消除矿区农村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矿区管理安全隐患,韦涧鸣结合案件查办情况撰写了涉矿刑事案件调查报告,向县委、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得到重视及采纳,有效规范了矿产资源管理,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
为准确打击平果县域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涉及企业的诈骗案件,韦涧鸣调取查办平果县检察院合同诈骗案件数据,组织协调法律政策研究室、公诉部门完成《预防和减少合同诈骗司法实务研究——以平果县人民检察院查办合同诈骗案件情况为样本》课题研究,为平果县司法部门界定合同诈骗提供建议及措施,该篇调查报告获得2013年度“三大平安和谐区域”理论研讨论文优秀奖。
创办精品刑事案件
锐意进取是典型的时代精神,全社会都应当大力弘扬,每个人都应该身体力行。工作中,韦涧鸣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全力争创精品刑事案件。如2011年办理的“陈某运输毒品案件”,韦涧鸣每次提审,被告人陈某都信口胡说,对自己的实质问题避而不谈。面对拒不认罪的陈某,韦涧鸣放弃休假,一头扎进办案中,认真询问每位证人,核实每份证据,细致审查案件材料。庭审过程中,面对被告人的辩解及律师辩护,韦涧鸣采用多媒体示证,从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进行充分说理论证,用严谨的证据链堵住被告人的辩解。最终,对自己犯罪事实百般狡辩拒不认罪的被告人终于低下头。全案证据在经过举证、质证及答辩后,证据材料得到了合议庭的采纳,并判处被告人陈某15年有期徒刑。
2014年以来,韦涧鸣所分管的业务部门中有6件案件被自治区检察机关评为精品刑事案件。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分别荣获市检察机关颁发的集体三等功各一次。
新闻推荐
方孔专(右)到结对帮扶贫困户班有亮(中)家商讨养殖业发展情况。2016年3月,平果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方孔专到该县太平镇巴乐村担任第一书记。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总是乐呵呵的,扶贫工作环境艰...
平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平果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