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交房几年没入住,水表自己转了21立方米—— 300多元“冤枉钱”还能要回来吗? □本报记者 吴东萍

百色早报 2016-03-03 10:33 大字

 

“才通水两天,一下子就产生了300多元钱水费和违约金,我不能接受。”2月29日下午,家住平果县的黄先生拨通了本报的热线电话,向记者诉说自己的糟心事。

黄先生告诉记者,2009年他们一家(户主为妻子余女士)在该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0年交房后,一直没有装修入住。直到今年2月13日,房子才开通了水电并开始装修。为了保证装修工作顺利进行,2月16日这天黄先生来到平果县供水公司预存了500元水费,那张小小的缴费单却让他大吃一惊——单据显示2012年9月28日至2013年1月30日,黄先生家用水21立方米,水费和违约金等共计363.82元,预存的500元水费只剩下136.18元。“我家才通水两天,怎么产生这么多水费呢?违约金就更不可能了!”黄先生第一反应就是供水公司搞错了。但收费人员表示,系统就是这样显示的,她只是按数据收费,有什么问题建议黄先生找小区物业交涉。

2月18日上午,黄先生拿着供水证和缴费发票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反映情况,并称自家才开通水电,不可能产生那么多水费,更不可能产生违约金。然而,几经交涉并没有能将那几百元的“冤枉钱”追回。

昨日,记者致电黄先生所在的小区物业办公室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黄先生一家的遭遇确有其事。之前通往各户的水管阀门没有关,黄先生家的水费有可能是漏水引起的。之前也有过类似的情况,物业到供水公司说明情况后,户主可以免交违约金。但工作人员表示,黄先生的违约金已入账,没有办法追回了。“交房以后房子就归业主了,我们也没办法管那么多。”工作人员称。

随后,记者又致电平果县供水公司。“我们只是看水表收费。”工作人员表示,黄先生家的水费是怎么产生的他们也不清楚。

“这个钱我还能要回来吗?”黄先生认为,21立方米的水费和违约金都是在他不知情下发生的,完完全全是“冤枉钱”。

新闻推荐

货车载人去扫墓 违法司机遭处罚

载人去扫墓的货车

 

4月5日上午,平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平果县城龙江路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货...

平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平果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