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知识
一、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降低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预防职业病最理想的措施主要有:
1.改进工艺,以低毒、无毒的物质代替高毒物质。2.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使用远距离操作或自动化操作。3.加强对设备的检修。4.加强通风、除尘、排毒措施,减少工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机会。
二、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有害物质进入人体内,主要措施有:
1.戴好防护头盔。2.穿好防护服:分防热服、防化学污染物服、防微波屏蔽服、防尘服。3.戴好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罩。4.戴好呼吸防护器:过滤式呼吸防护器、隔离式呼吸防护器、防尘防毒口罩。5.戴好防噪声用具:防噪声用具又分耳塞、耳罩、防噪声帽盔。6.用好皮肤防护用品:皮肤防护用品又分手套、防护油膏。7.配备好个人卫生设施:水冲淋和洗眼设施、盥洗设备、更衣室。
三、作业场所卫生检测和职工健康检查
1.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健康损害,及时进行处理或治疗,防止病损的发展。2.对疑似职业病者明确诊断后,及时、合理地处理,防止恶化和复发及并发症。3.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进行监测,一旦发现超标,及时查明原因,采取防制对策。
四、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2.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3.将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病有哪些特点?(1)病因明确,病因即职业性有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消除或减少发病;(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检测的,需达到一定的强度(浓度或剂量)才能致病,一般存在接触水平(剂量)—效应(反应)关系;(3)在接触同一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4)大多数职业病如能早期诊断、处理,康复效果较好,但有些职业病(例如尘肺)目前尚无特效疗法,只能对症综合处理,故发现愈晚,疗效愈差;(5)除职业性传染病外,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人群发病。从病因学上说,职业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故必须强调“预防为主”,着重抓好第一级和第二级预防。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什么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对设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等社会保障,应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病人工作单位变动,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百色市铝产业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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