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区出台奖励措施促消费

右江日报 2020-03-29 00:31 大字

本报右江区讯为促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3月24日,右江区出台促进限额以上在库的商贸企业消费升级的奖励措施,对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在库商贸企业进行奖励,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后尽快转入正常轨道,促进经济社会全面恢复正常运行。

该奖励措施规定,限额以上在库的汽车销售企业,3月至6月30日,销售额同比增长20%~30%(含30%)的,给予奖励5万元;销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的,给予奖励10万元。

该奖励措施明确,除汽车销售企业外的限额以上在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3月至6月30日,销售额累计同比增长30%~50%(含50%)的,给予奖励5万元;销售额同比增长50%以上的,给予奖励10万元。

据了解,该奖励措施的奖励对象还包括2019年新开业不具备同比数据的企业,3月至6月30日,销售额累计达到以下标准:批发企业7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200万元以上、住宿企业70万元以上、餐饮企业7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5万元。□卢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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