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误导宣传风险 发现误买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的,可在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
本报百色讯某人身保险公司在电话销售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夸大保险责任;二是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三是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四是违规销售万能保险产品。针对上述问题,监管机构对该保险公司进行处罚,同时对3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进行处罚。
近年来,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快速发展,是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重要渠道之一。根据相关保险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的产品限于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销售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但不能销售万能保险产品。案例中相关保险机构通过电销渠道销售万能险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保险监管规定。
对此,提醒消费者,通过电话渠道购买人身保险产品,要注意以下事项,防范消费风险,一是了解保险产品的性质,根据保险监管规定,人身保险电销渠道限于销售普通型和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二是了解保险产品的关键信息,如保险产品名称、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缴费期间、退保损失等,做到心中有数,以防被误导;三是收到保险合同后,应及时阅读合同条款,发现误买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的,可在犹豫期内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成本费以外,退还全部保费;解除一年期(含)及以下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四是如遇电话销售人员误导宣传的,可向监管机构投诉。
(大家保险集团官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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