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保险公司业务员隐瞒重要信息、代抄风险提示语 确认好合同重要信息再签字

右江日报 2020-03-15 09:18 大字

本报百色讯许某在某寿险公司业务员赵某的介绍下购买了一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赵某在销售过程中承诺并夸大收益,未对保险条款中的现金价值、退保损失等重要内容进行解释,引导许某在接受保险公司回访时对全部问题都回答“是”,并且代投保人许某抄录了风险提示语。

在上述案例中,保险公司业务员赵某存在隐瞒合同重要信息、代抄风险提示语句等问题。此外,投保人没有充分意识到抄写风险提示语句和接受保险公司电话回访的意义,仅是按照赵某的诱导简单地走过场,后来发现自身利益受损想要维权时,虽不认可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书签字和电话回访录音证据,自身却不掌握证据或有力线索。

对此,提示消费者:一是确认好合同重要信息再签字。保险消费者应理性对待销售推荐行为,在抄写风险提示及签字确认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评估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切勿盲目签字确认,更不要让他人代签。二是认真对待保险公司回访。回访制度不仅督促保险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有助于固化关键销售过程,以便产生纠纷后查明事实。保险消费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回答回访问题,如不了解保险条款相关内容等,要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切勿盲目回答“清楚”“明白”“知道”等。

(大家保险集团官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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