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旧电动车 记得注销车牌 □本报记者 文白毅
随着天气转暖,电动车销售也迎来高峰期。近年来倍受追捧的电动车“以旧换新”促销优惠活动也日益增多,不少有电动车的市民都跃跃欲试。那么,旧车卖掉后,是否需要注销车牌?
市民反映:
更换电动车后未取下牌照惹烦恼
3月6日,记者接到市民阿兰(化名)女士致电称:“我的电动车在车行以旧换新,新电动车换得了但是旧电动车车牌忘记卸下来了。”阿兰告诉记者,日前,她用自己的旧电动车在市区城北路一家电动车车行以旧换新,换置新电动车后,旧车被车行转卖给他人,但是车上的牌照并未取下。
“机缘巧合下,我才了解事情的原委。”阿兰说,她的朋友在逛街时发现了一辆与她之前旧电动车一模一样的电动车。“这时我才意识到,我没有叮嘱车行将我旧电车的车牌取下来,留下了隐患。”思前想后,阿兰决定去找车行老板理论。经过几次交涉后,车行老板给阿兰出具了一张“证明”,内容是:“甲方(阿兰)将电动车转让给乙方(车行),自证明开出之日起,车辆归乙方所有,并且此后发生的一切责任都与甲方无关。”
交警释法:
车牌未注销闯祸原车主需承担风险
该“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黄警官处了解到,该证明不具有法律效力,原车主阿兰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车牌注销及办理过户手续。
“旧车未过户,车牌未注销,原车主需承担闯祸风险。”黄警官告诉记者,别人买下旧电动车后如果套用原牌照继续上路,一旦闯祸,原车主需要承担责任。
“以往发生在机动车上的相关案例,套用在非机动车上同样适用。”黄警官解释说,在机动车进行二手买卖后,在未过户的情况下,买受人发生车祸撞人,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出卖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同样的情况下,非机动车二手车原车主也不需要承担责任。不过,上述情况发生的前提是,有证据证明“闯祸”的是买受人,而非原车主。对于非机动车而言,如果旧电车未过户,骑车人撞人后逃逸,原车主又无法举证证明“闯祸”的不是自己,那么原车主就存在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
早报提醒:
淘汰旧电动车应及时注销牌照
一辆旧电动车能抵扣好几百元,因此电动车“以旧换新”很受市民欢迎,然而很多人在淘汰旧车时却忽视了一点——注销车牌,这一疏忽可能会带来大麻烦,在此,早报提醒:旧电动车更新换代被淘汰后,应该及时注销车牌。
据了解,自去年4月以来,百色市对于电动车、电动三轮车上路及其管理都较为严格,要求市区内电动车要上牌后才能上路,没有车牌的电动车将被视为来历不明的车辆查扣。因此淘汰旧车或转让二手车时,车主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或注销车牌。
而根据相关规定,二手电动车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出示各自身份证原件,仅有复印件无法办理。注销车牌,需要车主带上车牌及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交警部门办理注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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