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那些书事 □陈诗明(右江区)

百色早报 2012-12-06 05:07 大字

 

书读多了,自然也有了些关于书的事,再且,据说人老了,便开始喜欢回忆,所以便有了这篇回忆书的文章。

那是1989年的事情了,我当时在一所乡镇中学教书。平时课不多,小镇也小,所谓的古镇,和我们想象的有着青石板街的古镇相差甚远,镇上也没什么书店。所幸的是镇上有个文化站,站里也有些图书。某天,无所事事的我,闲逛着来到文化站,在书架上乱翻,没想到当我蹲下试图捡起一本掉落的书时,在书架的最底层,“围城”两个字霎时映入我的眼帘,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这个小镇,怎么会有我一直痴痴要找的《围城》呢!为了这本书,我曾试图在南宁、百色都找过,但是终未见倩影。我慢慢蹲下,将《围城》小心地从书架中抽出,有一种在深山老林里找到了千年灵芝的感觉。的确是钱钟书的《围城》,封面暗蓝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也许是躺在深闺人不识,书脊已有了淡淡的灰尘。我当下就和文化站的黄姐办了借书手续。把《围城》小心翼翼地捧在胸前,走过小镇的街上,那得意翘首的样子让小镇的人们很是不解,不就一本书吗?脸上的阳光灿烂何至于此!那个年代小镇上的人哪里能体会读书人找到好书的那种特殊感觉。读《围城》,我喜欢书中的幽默,喜欢书中的精彩比喻,无论读多少遍,都让我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游戏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等等,书中这些经典语录我都用笔画上横线,摘录下来。

不是自己的书,借了要还的。那个时候,《围城》还没有再版,显得十分珍贵。于是我有了据为己有的意图。那段时间,我都在为不还书找借口,而且每次路过文化站时,不敢放慢脚步,更不敢停留,要么小跑冲过门口,要么做仰天状,目中无人,总之就是别让黄姐看见我,怕人家索书。后来想想,孔乙己说“偷书不算偷”,偷了不算偷,我更不是偷了。再过了一段时间,没见文化站提起还书的事,胆子便大了起来,常去那里淘书。两个月后,我被调回县城工作,还书的事便不了了之。90年代,电视剧《围城》开播,引起一番轰动,我说我有这部小说,弄得不少同好和我借书,但我一概拒绝。现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的《围城》还静静躺在我的书架上。有时和书友谈起这本书,我都会说起这段“偷”书的经历,但现在想来只能说是骗书而已了。

有过把别人的书据为己有后的兴奋,也有我的书也被他人拿走后不翼而飞的遗憾。最令我遗憾的是,我在百色右江师专(今百色学院)读书时买的《百年孤独》,临毕业时不翼而飞。我清楚地记得是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4年版。我现在还记得这本封面是咖啡色的书摆放在书架的最高层,颇有高处不胜寒的意味。当我在书店看到这本书时激动地叫服务员把书拿下来(当时书店不是开架售书的),我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在当时的百色书店能买到这本书,似乎做梦一样。可遗憾的是,在临毕业时却不知所终,当时我在班上也算是喜欢购书之人了,对于买来的书,一般藏得比较严实,不轻易示人,但是即便这样,我的书还是失踪了,我心想拿走这本书的同学,应该是蓄谋已久了吧。但愿这本1984年版的《百年孤独》还在某个同学的手中好好保存着,别拿去当废品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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