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料款起纠纷 法官调解达协议
本报那坡讯
近日,那坡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欠款人李某当庭支付材料款4000元给梁某,双方握手言和。
2012年12月底,李某承建那坡县平孟镇扶贫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在承建项目期间一直在梁某的砂石厂赊销建筑材料。在整个工程完工后,李某尚欠梁某工程材料款40000元。梁某多次追偿未果,遂将李某诉至那坡县人民法院。
那坡县人民法院法官经审理查明事实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释理说法,希望双方能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在签收调解书后当庭支付材料款4000元给梁某,并承诺会履行调解书中确定的还款义务,于2015年8月30日之前将余下36000元材料款结清。
双方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曹业科
陆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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