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酒后挑逗姑娘并打伤其父母
本报那坡讯
那坡县百省乡年仅19岁的小青年苏某军,酒后挑逗同村的姑娘,还打伤了姑娘的父母。近日,那坡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苏某军拘役5个月。
2013年8月8日晚上11时许,苏某军去别人家喝了不少酒后,在回家的路上遇见同屯的姑娘小丽(化名),于是借酒疯挑逗小丽,小丽不搭理,双方发生口角。于是,苏某军恼火就动手打小丽。此时,恰好被小丽的父亲遇见,小丽的父亲遂上前解救并推倒苏某军,苏某军恼羞成怒,随即跑回家里拿了一把水果刀,跑到小丽家里将小丽的父亲砍伤,小丽的母亲在劝阻时也被苏某军用椅子砸伤左手。后来,苏志军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那坡县公安局逮捕归案。经法医鉴定:小丽父亲、母亲的损伤均构成轻伤。
在审理本案过程中,苏某军自愿赔偿给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费共10000元,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黄勇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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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那坡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