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上错伴郎床 告其强奸输官司
本报那坡讯
新娘半夜如厕,误入伴郎房间并与其发生性关系,新娘新郎索赔无果,遂以伴郎强奸将其告上法庭。10月9日,那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今年8月30日,阿中与阿西举行了婚礼,阿远为伴郎,当晚阿远住在阿中家,劳累了一天的他,一上床便呼呼大睡。因乡下的条件所限,一家只设一个卫生间,房间也只用门帘挂起,没有木门。凌晨2点左右,阿西内急上厕所回来误入阿远的房间,并上床与其同眠。阿西用手抚摸阿远的身体,阿远在睡梦中被她摸得性欲大起,便翻身将阿西抱住,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后甜蜜入睡。
“快来人啊,有人强奸!”天蒙蒙亮时,阿远突然被女人的尖叫声惊醒。闻讯赶来的阿中及家人将阿远团团围住,大家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要阿远赔20000元私了。而阿远认为自己没有错,也没有钱,拒绝赔偿。阿西与丈夫遂向派出所报案。民警赶来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认为不属于强奸,不予立案。阿西与丈夫咽不下这口气,便将阿中告上了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阿西误认为阿远是其丈夫,主动抚摸,导致与阿远发生了性关系,阿西的行为是属自愿的、主动的,不存在任何抗拒或反抗的行为,不属于强奸。阿远的行为虽然存在一定的过错,属于违反道德伦理的行为,但不构成强奸罪。遂判决阿远无罪。(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林荣先
岑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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