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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打死偷牛贼 自己也获刑五年

百色早报 2013-10-22 02:35 大字

 

本报那坡讯

 

 

都说“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对于偷盗的贼,人们总会同仇敌忾、深恶痛绝。然而一码归一码,贼偷了东西,理应由司法机关来处理。如果自己处理不好,那可就摊上大事了。这不,那坡县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失主打死了偷牛贼,自己也获刑5年。

2012年9月26日晚10时许,农某文发现自家一头黄牛失窃,便叫上亲戚张某及同屯十余名群众分组去寻找被盗黄牛。次日凌晨零时许,农某文及同屯群众李某找到了黄牛,并发现黄牛是农某文的堂弟农某松所偷。为了解恨,农某文与李某让农某松牵着牛返回家,并打电话通知在其他地方找牛的人撤回。

当农某文等人在返家路上休息时,遇到帮忙找牛的张某,张某在得知是农某松偷牛后,很是愤怒,随手就打了他两巴掌。然而张某还不解气,又对农某松一顿拳打脚踢,致使农某松两次摔倒在地上,后在同去找牛的群众劝阻下,张某才停止殴打。而农某松知道自己理亏,就没有反抗。

农某松被打后,继续牵牛往回走。途中,农某文用随身携带的柴刀刀柄连续捅击农某松,农某文的妻子看到后便把柴刀夺走。当这一群人回到家时已是凌晨2点,于是大伙就在农某文家里吃夜宵。当日凌晨6时许,张某担心农某松逃走,便把其绑在牛棚柱子上,同时,农某文向警方报案。

当天早晨,当派出所民警来到农某文家时,发现被绑在牛棚柱子上的农某松已经死亡。农某文、张某见状并没有逃离现场,当天即被传唤到公安局,两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近日,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农某文及张某有期徒刑各5年。

 

 

 

□黄勇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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