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遇知音欲“休夫”法官倾情调解续前缘
近日,那坡县农民黄某在打工遇知音并同居后,便向那坡县人民法院上诉要求解除其与没有登记结婚的张某的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经过法院法官倾情调解,黄某和张某双双泪洒法庭,黄某当庭撤诉。
前夫意外死亡
公婆为她找对象
黄某的前夫于2006年在外地打工时不慎意外身亡,后来虽得到13万元的赔偿款,但对于这个独自一人带着两个幼儿的女人来说,得到的赔偿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公公婆婆看着儿媳太可怜,就萌生了找一个老实、可靠的男人上门的想法,同屯的张某得到了这两位老人的青睐。在征得张某的同意后,公婆便找了机会和黄某说明了自己的意愿。开始时黄某不太情愿,但公婆补充了一句:如果你不满意他了,就给他一点钱,再让他走就可以了。黄某想想自己一个人确实也很不容易,不如先答应下来,了解了解这个男人再说。
没多久,双方按照农村习俗请酒后便以夫妻名义住在了一起,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在村民的眼里张某已经是这个家的一份子,张某对两个孩子也是视同己出,和孩子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同时,张某也在原有老木宅的地基上设计、规划,并召集亲戚朋友帮忙修建新楼房,因为有前夫赔偿款的支持,一栋崭新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二层楼房一年内便拔地而起。公公婆婆看着这些是越发的欣慰,一家人在同村人羡慕和祝福的目光中一晃过了六年。
打工遇到知音
诉至法院欲“休夫”
2012年初,黄某从乡下到县城打工,在半年的时间里认识了单身男子徐某,因工作原因两人经常交流,久而久之,徐某的英俊高大和成熟稳重打动了黄某的心,两人很快就陷入了“爱河”。后来,黄某从律师处了解到其与张某没领结婚证也并非属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后,遂向那坡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张某的同居关系并分割双方共有财产,为她与徐某的正式结合走出了第一步。
法院受理后,主办法官认为,该案从法律关系上看,张某与黄某因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属非法同居关系,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黄某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得以支持。但法官没有草草下判,而是立即前往黄某所在的村屯调查了解案情原由,做好调解的准备工作。
法官释法说理
当庭撤诉续前缘
开庭当天,张某、黄某及徐某都到法庭参加诉讼。主办法官依法主持双方进行调解。
吴法官说,张某和黄某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也不能构成事实婚姻,但两人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6年时间。6年时间里,张某不仅担起了建新房的重任,对黄某的公婆、小孩也都进行了关爱备至的照顾与养育,两小孩都亲密无间地叫了他6年的“爸爸”,这种关系又怎么可能让一纸法律文书轻易了结?吴法官接着说,对于徐某来说,他应该知道黄某是一个有孩子的母亲,也有一个虽法律上不承认但十里八乡村民都承认的“丈夫”,虽然徐某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但却会遭到邻里乡亲的反对。说到这里,整个法庭鸦雀无声,只微微听到时不时传来的抽泣声。
经过3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三个当事人从开始一言不发,到后面都悄然流下泪水。最后,黄某当庭自愿撤诉,并答应与张某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而徐某也在闭庭后独自离开。
□农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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