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餐”为何屡屡 “中毒”?
三块钱营养餐屡打折扣
《国家营养改善补贴计划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专项资金是孩子们的“吃饭钱”,必须保证每一分都用到孩子身上。但由于被挤占挪用,一些地方营养餐变得“廉价低质”。
“3块钱全部补给孩子们,食堂就办不下去了。”安徽山区的一名小学校长坦言,“国家拨付的是孩子们的吃饭钱,食堂人工费用、水电燃气等日常开销,都要从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补助里挤出来。”
同时,农村学校食堂条件简陋,使营养餐的卫生质量也大打折扣。2011年,皖南第一希望小学多名学生被变质米饭“毒倒”,教育部门调查发现,学校食堂连冰箱和基本的消毒设施都没有,“只能拿开水烫烫”。
除了学校要“从牙缝里省出食堂开销”,企业又在3元上“宰了一刀”。
“越是偏远的学校配餐质量越差。”一名配送企业负责人承认,企业不能贴钱配送,除了补偿运输、市场流通等成本,还需维持一定的利润,企业只能把配餐质量、分量一降再降。
2012年,广西百色市那坡县部分学校被曝3元营养补助被供货商套利1元。经调查核实,3元中,供应商的利润占0.25元,物流配送费用占0.7元至0.8元,真正吃到学生嘴里只有2元左右的食物。
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分析,如果没有地方财政补贴配套,学校、企业都会想方设法从3元中“挤压”出食堂经费、加工运输费用,孩子们食品的质量、分量也就难以保证。“中央‘买米\’,地方‘造锅\’,要让3块钱都用到孩子身上,地方政府必须投入配套资金。”王开玉建议,地方财政应该投入配套资金改善食堂条件、保证运营费用和人员工资;或是承担配送成本,按照企业的配餐质量给予企业适度利润,这样才能保证营养餐真正保质保量。
保障制度“严格”
食品屡屡“出格”
“牛奶喝到嘴里有一种奇怪的辣味。之后不到十分钟,就是头疼、恶心,最后晕倒在了教室里。”因为食用了学校发放的营养餐,青海省大通县女子完全中学学生马金兰和县里其他547名学生食物中毒。
引发此次中毒事件的学生餐供应企业竟然是经过四次招投标确定。虽然目前结果尚在进一步调查中,但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样的招标“严”在哪里?
国家规定,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一些偏远地区的学校看似招投标,走走过场,还有一些学校连过场都不愿意走,采购的部分食材居然是“三无产品”。
2012年,云南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部分学生食用了营养午餐后出现腹泻、腹痛等症状。调查发现,顶拉小学和承包商均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原料除肉外,购进原料均无购货验收记录,其中大米无合格证,无生产日期。
“公开招标规定仍挡不住‘三无大米\’进食堂,说明部分学校采购环节把关不严,易让散装大米、过期食品等低价劣质的产品进入,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长期关注食品安全诉讼案件的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峰剑说。
一方面是招标屡出问题,另一方面明知产品挤压可能变质,供货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超量、超层运送。
2012年,湖南省石门县部分学生饮用营养餐供奶后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经查实系供应商湖南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配送过程中运输车超量、超层、超压堆码,产品密封性因严重挤压受到隐形破坏,导致产品变质。
“挤压损坏了食物,从外形上就可以看出来,为什么供应商看不到?学校接收食品时没有检查?分发给学生食用时也没有注意到食物变形?学校对招标企业的运作缺乏持续监督,谁敢保证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一位家长说。
“营养餐”不能再“变味”
从学生奶到营养餐,为了贫困地区的孩子们健康成长,国家花了很大力气,也做了许多工作和努力,好政策却在一些地方被“念歪”了。
食品安全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营养餐出问题更让人痛心,不仅受伤害人数众多,而且影响的都是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们,对孩子身体的危害性不言而喻。
据介绍,日本被认为是施行“营养午餐”最成功的国家,少一块鸡肉都被认定为是重大责任事故。
“营养餐不仅要让孩子们吃得饱,还要讲究营养比例,不能降格变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说,出现问题的营养餐没有给孩子带来营养,反而损害了他们的身体,却肥了供应企业。
他说,多地曝出的“营养餐”问题,都是监管缺少责任心,出了漏洞。
专家认为,改善计划所涉各方应切实担负起责任,将每一个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将每一顿营养餐当作自己孩子的营养餐,常思量、勤检查,按原则、凭良心,才能让“营养餐”既营养又安全。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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