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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人不在家 盗窃银行卡

百色早报 2017-05-11 09:15 大字
 

本报隆林讯  隆林一男子趁人不在家,便入室盗窃他人银行卡。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以韦某犯盗窃罪,单处罚金8000元。

2017年1月10日晚20时许,韦某到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某村找韦某某时发现无人在家,便进入韦某某的卧室中,将韦某某放在床单底下的一张银行卡盗走。次日10时许,韦某到该县新州镇城某银行ATM自动取款机分5次共领取8600元。案发后,韦某已将8600元退回给失主韦某某,并于2017年2月8日到公安机关投案。□黄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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