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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保护费 一协警领刑

百色早报 2016-03-09 10:31 大字

 

本报隆林讯

 

男子王某通过微信聊天收取按摩店保护费被截获,日前,经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王某系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协警,王莉莉(化名)在隆林县城某大酒店管理按摩店,两人通过微信聊天时,王某提出只要王莉莉给其4000元钱,就能保证其管理的按摩店在2015年不被公安机关查处,否则将经常带人查处该按摩店。王莉莉同意后,王某于2015年7月16日1时许,到该按摩店索取了4000元后离开现场。随后赶到的酒店经理陈某知情后,立即报警,并追赶到酒店门口处将王某截获,当场从王某身上搜出赃款4000元。

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4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惩处,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黄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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