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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学为名强奸学生

西江都市报 2016-02-06 00:00 大字

据新华社南宁月日电(记者王军伟)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日公开宣判原“百色助学网”负责人王杰强奸、诈骗一案,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杰有期徒刑十五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春任有期徒刑五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年至年,被告人王杰以资助百色贫困学生为名,先后强奸学生农某某、覃某,并在被告人王春任强奸学生黄某某的共同犯罪中提供帮助。王杰以需要资助贫困地区学校课桌椅为名,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爱心团队资助款元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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