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不治故意造翻车 贵州两男子诈骗获刑
本报隆林讯
为发财动起歪心,有病不治的男子结伙制造摩的翻车受伤来诈骗。近日,魏某贵、廖某明被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各1年,缓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各10000元。
2013年9月的一天,廖某明在贵州省兴义市拆工棚时摔伤,9月15日到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胸椎体骨折,但并未住院治疗。魏某贵得知廖某明受伤的情况后,便向廖某明提议到广西实施诈骗。2013年10月10日晚上,两人在贵州省租赁一辆汽车自行驾驶来到隆林天生桥镇。10月11日早上,二人在隆林天生桥镇老码头(地名)乘坐王某某的摩的,在行驶过程中,魏某贵故意用脚蹬地制造摩的翻车的交通事故,廖某明倒地后称腰部受伤,王某某带廖某明到该县人民医院检查后查出廖某明胸椎体骨折,魏某贵便提议“私了”,否则就报警处理。之后二人诱骗王某某赔偿25000元,王某某当场支付了5000元,并写下欠条约定余款10日内还清。事后魏某贵分得赃款4000元,廖某明分得赃款1000元。2013年11月20日,魏某贵到王某某家索要余款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案发后,二被告人家属主动退赔被告人所获赃款5000元,已全部发还被害人王某某。
□黄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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