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不治疗故意制造事故诈骗
本报隆林讯
为骗取钱财,二男子故意制造“摩的”翻车事故对“摩的”车主进行诈骗。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起诈骗案,被告人魏显贵、廖一明以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0元。
2013年10月的一天,廖一明在贵州省兴义市拆工棚时摔伤,10月15日其到贵州省兴义市人民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胸椎体骨折,但并未住院治疗。魏显贵知道廖一明受伤的情况后,便向廖一明提议到广西实施诈骗。同年11月10日晚上,两人在贵州省租了一辆汽车来到隆林天生桥镇。同年11月11日早上,二人在隆林天生桥镇老码头(地名)乘坐王景顺的“摩的”,在行驶过程中,魏显贵故意用脚蹬地制造了“摩的”翻车的交通事故,廖一明倒地后故意称腰部受伤,王景顺带廖一明到隆林县人民医院检查,结果查出廖一明胸椎体骨折。此时,魏显贵提议“私了”,否则就报警处理。之后二人诱骗王景顺赔偿25000元,王景顺当场支付了5000元,并写下欠条约定余款10日内还清。事后魏显贵分得赃款4000元,廖一明分得赃款1000元。同年11月20日,魏显贵到王景顺家索要余款时被民警抓获。案发后,二被告人家属主动退赔被告人所获赃款5000元,已全部发还被害人王景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黄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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