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夫妻贩毒获刑

百色早报 2013-08-13 03:21 大字

 

本报隆林讯

 

2009年,姜山(化名)与贵州女子王小英(化名)结为夫妻,组成了美满的家庭。但好景不长,半年之内,夫妻双双因贩卖毒品罪被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姜山与王小英情投意合,认识短短两个月便结婚。婚后王小英却发现姜山是个瘾君子,不但吸毒而且贩毒。此时的王小英早已被姜山所谓的爱深深迷惑,不但没有主动劝导丈夫悬崖勒马迷途知返,反而自己也被丈夫欺骗、诱惑,最终同流合污,慢慢地也走上了贩卖毒品的道路。2012年6月12日,姜山在家中以每包100元的价格卖了3包毒品给班某,后姜山被抓获。姜山被抓后,王小英并没有吸取教训,2012年10月24日,王小英在该县某休闲广场上以4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毒品5包,后被抓获。小夫妻从此生活在了同一个看守所里。

毒品是万恶之源,毒品对生命的摧残,触目惊心。法官衷心希望人们要积极宣传毒品的危害,自觉地与吸毒、贩毒等不法行为作斗争,远离毒品、珍惜生活、珍爱生命。□黄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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