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汉私种罂粟获刑罚
本报隆林讯
“早知道种这东西犯法,我也不会种了,以后我再也不碰这东西了!”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天生桥镇的张某某在法院审理后深深地叹了口气。
原来张某某从别人处听说罂粟的果子能治病,便弄来了秧苗种在自家地里,2012年10月24日被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执勤巡逻时发现,经现场勘查共计4830株,后张某某所种植的罂粟被公安民警强行铲除。
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黄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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