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上演“手机碰瓷”“索赔”不成就抢劫
本报隆林讯
几人合伙上演“手机碰瓷”,以打电话时手机被“撞”到地上摔坏为由,敲诈抢劫受害人,近日,这几人被判处了刑罚。
2012年6月29日10时许,杨绍见在隆林各族自治县老车站门口,手持一部不能正常使用的手机装作打电话的样子,故意与在车站门口候车的史某发生碰撞,趁机将手机扔到地上,并称史某碰撞其导致手机掉地不能使用为由,要求史某赔偿。这时在一旁的黄界、卢志随即过来将史某围住。因史某不愿意赔偿,黄界用弹簧刀抵住史某的后背,3人强行劫走史某身上的170元现金。
次日,张强、杨绍见、卢志又用同样的方式向龙某“索赔”,因龙某不愿意赔偿,3人将龙某强行拉到隆林县城食品公司桥头,抢走龙某手上一部手机及280元现金。
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杨绍见、黄界、卢志、张强3年至4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黄
河
王秀芬
新闻推荐
←眼下正值辣椒上市旺季,连日来,隆林各族自治县桠杈镇纳贡村百余亩优质辣椒喜获丰收,椒农们笑逐颜开,他们正忙着在蔬菜基地里采摘辣椒。目前,该蔬菜基地的辣椒供不应求,价格看好,...
隆林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隆林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