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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脾气太暴躁 妻子难忍诉离婚

百色早报 2013-01-01 04:57 大字

 

本报隆林讯

 

 

 

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在该庭法官地劝说下,原被告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和好协议书》,被告自愿写下保证书。一对频临分手的夫妻得以破镜重圆、和好如初。

原告黄某某与被告陆卜某于2008年在广东打工时相识,交往数月后双方即开始同居生活,后来双方回到隆林老家按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0年黄某某生下一子。婚后不久,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由于被告脾气暴躁,吵架后动辄使用暴力殴打原告,多次将原告打伤,原告因此还到派出所报案。原告虽然多次原谅了被告,但被告始终没有悔改,只要吵架就动手打人,原告无法忍受家庭暴力,向该院提起诉讼。

在法庭上,原告离婚的态度非常坚决。至此,该案事实清楚,只需要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即可。但考虑到双方结婚时间较长,并生育了一名小孩,双方存在一定的感情基础,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将会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于是承办法官想方设法找机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了解到原告主要是痛恨被告经常殴打她,而且工作不能脚踏实地,生活中没有太大主见,但人却很实在,也没有太大缺点。承办法官找到了调解的切入点,并抓住时机再次作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和好。通过多次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原告最终同意放弃离婚,愿意和好,被告也当场表示要痛改前非,和妻子和睦地生活。□黄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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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隆林各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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