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衔接
本报南宁讯 (记者/韦继川)如何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我区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5月10日,自治区政府召开会议,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精神,研究部署全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2009年初,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联合在部分省区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我区隆林各族自治县被列为试点县。今年起,我区将扩大至27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试点。
会议指出,合理确定贫困人口规模、宣传发动、对象识别是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实施阶段的工作重点。一是合理确定贫困人口。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逐级确定区、县、乡、村各级贫困人口的规模。二是认真搞好宣传发动,使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试点工作。三是认真搞好对象识别。分四个步骤: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审批。四是认真搞好调查登记。调查登记包括《县登记表》、《行政村登记表》、《贫困农户登记表》的信息采集登记。此外,要按照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电子档案的要求,及时做好电子信息建档工作。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各试点县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贫困农户登记表》、《行政村登记表》、《县登记表》信息录入和上报。
会议强调,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一项事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更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违规操作和发生“富人戴帽,穷人落榜”现象,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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