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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听信迷信施敲诈触犯刑法

百色早报 2016-06-21 09:46 大字

 

本报凌云讯

 

 

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一村民因听信风水迷信之说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触犯刑法。日前,凌云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涉嫌敲诈勒索罪作出了判决。

2015年11月6日,村民王甲的孙女因病死亡。王甲猜想孙女的死亡是因某变电工程公司的施工队在其家的祖坟旁边开挖道路,破坏其家风水所致。当天下午,在村民王乙、杨甲等人的煽动、策划下,王甲、王乙、杨甲召集多名村民先后打电话给施工队的负责人、凌云县伶站瑶族乡政府工作人员,并向伶站瑶族乡派出所报警,要求施工方赔偿丧葬费、死者家属精神抚恤金等费用,且扬言要将尸体抬至乡政府摆放制造舆论压力。得知此事后,伶站瑶族乡政府工作人员及该乡派出所民警前往王甲家中进行劝解。傍晚,王乙等人带领几十个村民去到施工队的出租房处,逼迫施工队负责人钱甲处理赔偿事宜。逼迫过程中,施工队人员与村民发生冲突。政府工作人员及民警闻讯后立即赶往现场维持秩序,并对在场村民进行劝阻。在场村民不但不听劝阻,还在王乙、杨甲等人的煽动下对施工队及工作人员进行哄闹诟骂,导致现场一片混乱。为了避免群体斗殴事件发生,在场民警鸣枪示警,双方当事人的激动情绪方得以控制。在政府工作人员及民警在场的情况下,双方的谈判持续到了次日凌晨,施工方负责人钱甲被迫承诺待公司领导来解决赔偿事宜后,村民才撤离出租房。

2015年11月7日早上,王乙、王甲、杨甲等人再次带领了几十个村民去到施工队的出租房处找施工方领导处理赔偿事宜。在未见施工方领导出面处理赔偿事宜后,王乙等人强行挟持钱甲离开出租房,并向钱甲要挟赔偿3.6万元,如不赔偿便将王甲孙女的尸体抬至钱甲的轿车及施工队的工程基站等地方摆放。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僵持场面一直维持至下午,政府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在场劝阻仍无果。在凌云县公安局出动大量警力赶赴现场后,局面方得以控制,王甲、王乙、杨甲亦被民警带回公安局接受调查处理。

2016年3月,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王乙、王甲、杨甲犯敲诈勒索罪,并向凌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凌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处王乙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王甲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杨甲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上述人名均为化名)

 

□杨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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