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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回乡过年 法官巧化积案

百色早报 2016-02-15 10:54 大字

 

本报凌云讯

 

 

昨日刚好是上班的第一天,凌云县两人就因事故赔偿纠纷吵到了法院。后因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

原来,2012年12月8日,凌云县泗城镇某村村民罗某驾驶电动摩托车碰撞王某,造成王某倒地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罗某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审理后确定王某的各项损失40000余元,在保险公司承担的限额范围之外,许某还应承担10000余元。法院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可罗某迟迟不履行义务。2014年8月,王某提出执行申请。后经执行法官多次到罗某户籍地执行,但因其在外打工,下落不明,又未能查出罗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月14日是农历正月初七,也是上班的第一天,王某发现回家过年的罗某,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并吵到了法院。法院工作人员问明缘由后对双方进行了耐心地劝解,并批评了罗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错误行为。经充分的沟通和疏导,双方情绪逐渐稳定,罗某和王某当场达成了执行和解,至此,一起规避执行案在农历春节期间成功告结。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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