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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梁换柱”办理身份证 一外籍妇女被警方查获

百色早报 2016-01-07 11:39 大字

 

本报凌云讯

 

 

近日,凌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在工作中查获一名用“偷梁换柱”法办理身份证的外籍妇女,民警对其及其当前同居的中国男友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两人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和2000元的处罚,并将外籍妇女遣送出境。

元旦前夕,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的民警在受理一名叫吴某英的群众申领身份证业务时,民警通过信息相片比对,发现前来申领身份证的申请人在百色市人口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身份证证件办理中心已有了信息,但该群众的面相与信息系统中的相片明显不属同一人。办证民警意识到其中可能有问题,遂详细询问相关情况,但当民警向前来办证的吴某英了解情况时,吴某英却神色紧张,回答问题语无伦次,形迹十分可疑。

为查明事情真相,民警遂依法对吴某英和陪同其前来办证的其父吴某进行询问。经查,前来申领身份证的申请人确实是吴某英本人,今年15岁,凌云县加尤镇人,而百色市人口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吴某英的信息相片则是另一人的相片,为一名偷渡到中国的外籍妇女。

经进一步了解,该外籍妇女1993年11月12日出生,由吴某在2011年10月出境旅游时认识,双方一周后便发展成为恋人关系。2012年2月,该外籍妇女非法入境到中国,后随吴某到广西横县某农村山上帮人家施肥做工。2013年,吴某带该外籍妇女去柳州打工时,因其没有身份证进不了工厂,吴某便想到其大女儿吴某英与其年龄相差不大,于是就打起了歪主意,以他大女儿吴某英的身份信息,采取“偷梁换柱”的方法,于2013年4月带着该外籍妇女到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身份证,于是才出现了开头荒谬的一幕。

□肖运博

 

蒋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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