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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地十八年 一朝得调解

百色早报 2015-06-08 15:40 大字

 

本报凌云讯

 

 

近日,一起经历十八年的房屋及房屋前后空闲地的纠纷,在凌云县泗城镇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终于划上圆满句号。

1997年12月,泗城镇镇洪村蒙某某与其堂哥及侄儿签订了一份《协议书》,主要内容是其堂哥及侄儿退还给蒙某某随军时帮管理的房屋、责任地等,蒙某某补偿给堂哥及侄儿在此期间的管理修缮费7000元,同时又签订了一份《附加协议》,主要是关于门前牛圈的对换问题。协议签订后,双方都履行了《协议书》的约定,但《附加协议书》关于门前牛圈搬迁的问题,由于涉及到用地,双方互不让步,又产生了新的纠纷。一直来,双方家庭成员经常为此事吵闹,激化到发生肢体冲突。事件发生后,虽经各级各部门多次调解,终因双方互不让步,一直解决不了。

2015年初,泗城镇人民政府再次接到蒙某某的调解申请,镇政府指定由泗城司法所、泗城国土所、联系村干部组成专项调解工作组,共同调查调解此纠纷。经过三个多月的反复调查了解,法、理、情、案四结合,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终于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那家刚

 

姚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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