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躲避债务近4年 履行时付息6万

百色早报 2015-05-26 15:59 大字

 

本报凌云讯

 

 

2011年6月,凌云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罗某欠下建材公司建材费用共计11万元,在法院的支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限于2011年12月31日清偿所欠款项。但之后被告罗某违背承诺拒绝付款,并采取种种躲避行为。

2015年,为了彻底整治老赖,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部署的“集中打击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一大批长期赖账的被执行人被列入公安协查范围,罗某便在其中。

为债务四处躲藏的罗某被带回法院,其央求法官不要将其司法拘留,表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最终,罗某承担了调解确认的借款及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共计17万元,比原来调解确定的款项整整多出了6万元。为躲避本有能力支付的债务,罗某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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