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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为翻修房 与儿对簿公堂

百色早报 2015-01-26 18:41 大字

 

本报凌云讯

 

 

母亲与儿子曾因房产对簿公堂,而今又为了是否翻修房子再次诉至法院。1月23日,凌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

陈某与儿子曾因房产对簿公堂,经凌云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家中院内一开间二层楼房各一半归陈某与儿子所有。现陈某想将自己所有的一开间一层楼房翻修,其子多次阻拦,翻修未果。陈某诉至凌云县人民法院,要求翻修房屋,儿子不得阻拦,并赔偿损失500元。

庭审过程中,陈某诉称,经过法院的合法生效判决,自己享有对一开间一层楼房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处分权。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翻修,儿子不能对自己进行阻拦。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法院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共同翻修的协议。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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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凌云讯(记者

 

 

陈伟玲

 

 

通讯员

 

肖运博

 

滕凌毅)

 

 

记者从凌云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局日前迅速破获一起因爱不成、...

凌云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凌云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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