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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救跳水女子,入选广西“最美警察”候选人,刘剑晖坦言—— “以后要做得更好” □本报记者 蔡 明

百色早报 2014-11-27 03:21 大字

刘剑晖在工作中□肖运博 摄  

“工作还是一样上街巡逻、处置警情,该陪家人时还是陪家人。”说起目前状况,刘剑晖很平静地对记者说。

今年6月6日,凌云县一名女子突然转身往奔涌的河水纵身一跳,几秒钟后就被冲出10多米。正在现场处置的凌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兼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警犬中队负责人刘剑晖毫不犹豫跳入水中,最后在湍急的水里与同事合力救起了跳河女子,挽救了一条年轻的生命。(本报6月10日刊登了《女子想不开跳河 民警急流中救起》的消息)

6月16日,本报记者来到凌云县城,采访了刘剑晖以及当时参与救援的人员,还原当日的场景,了解百米生命救援背后的感人故事,并于6月18日刊发了《百米水程 生死救援》的文章。

经本报以及市级、区级甚至中央级多家媒体对刘剑晖事迹进行报道后,区内外的读者都被其舍身救人的精神所感动。

8月10日,在自治区公安厅与《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等媒体共同举办的广西首届“最美警察”宣传推选活动中,刘剑晖入选广西首届“最美警察”候选人,也是百色市唯一的候选人。

而今年刚30岁的刘剑晖,对此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都是单位报送的,我不太了解这个。”刘剑晖对于获得广西首届“最美警察”候选人的事情,轻描淡写地说。虽然媒体的报道是他获得该荣誉的重要因素,但刘剑晖却觉得,“有时候感觉媒体采访多了,自己工作的时间被打乱了。”

而刘剑晖周围的同事、朋友以及家人,对于他救人后所获得的荣誉也显得很平常。“也就是好朋友问问,就觉得是一件好事而已吧,但并没有把它当做一件很大的事。”刘剑晖说道。

不过,入选广西首届“最美警察”候选人,刘剑晖说心里确实有点“压力”。“可能会让人觉得有点‘高大上\’的意思,自己会在心里想:在以后的包括工作等方面中自己一定要做得更好,要不然感觉对不起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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