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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泗城府知府”牌匾的回归 □杨光茂 文/图

百色早报 2014-04-18 04:01 大字

“广西泗城府知府”牌匾  

2007年,凌云县文体局一位干部从外地古董商手中买回一块古木匾,匾上的铭文是:“广西泗城府知府”。匾外型为直立式,高78厘米、宽51厘米、厚2厘米,上方雕刻“广西”两个横式楷体字,下方雕刻“泗城府知府”五个较大的竖式楷体字。此匾原已破成两半,左上角有缺损,后经过镶接保护,基本保存完好,但略显陈旧。

“广西泗城府知府”牌匾对研究凌云县的古州府历史很有价值,是泗城府改土归流后,各地流官到泗城府任职的实物认证资料。

据历史记载:宋皇佑五年(1053年),宋皇朝在凌云设置泗城州(羁縻州),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泗城州第十八代土司岑继禄从征滇黔,作战有功。作为奖赏,清王朝将泗城州升为泗城府(土府),雍正五年(1727年)泗城府改土归流,岑氏土司结束统治,改派流官来管理。清乾隆五年(1740年),泗城府下设凌云县。乾隆七年(1742年),泗城府下辖凌云县、西林县、西隆州,此时,泗城府与凌云县的治所同在泗城,古称“府县同城”。民国二年(1913年),撤销泗城府,恢复凌云县至今。

根据以上历史资料推断,从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设置泗城府,到民国二年(1913年)撤销泗城府,凌云共有255的古府历史。其中从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设置泗城府到清雍正五年(1727年)泗城府改土归流,在这69年里,是岑氏土司统治泗城府,从清雍正五年(1727年)到民国二年(1913年)撤销泗城府,在这186年里,是朝廷派流官来管理泗城府。据《凌云县志》记载,在186年里,共有88位流官来泗城府任知府,其中第一任知府刘兴第,湖北孝感人,到任时间是清雍正五年(1727年),第二任知府祖良范,满州人,到任时间是清雍正八年(1730年),第三十八任知府马愚,山西人,到任时间是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第六十八任知府梁炳汉,广东高要人,到任时间是清光绪元年(1875年),第八十七任知府张秉彝,山东历城人,到任时间是宣统三年(1911年),第八十八任知府梁士谔,广西东兰人,到任时间是民国元年(1912年)。

据购买者说,此匾流失后,曾被古董商在国外及国内的陕西、江苏、浙江等地转卖,期间辗转近百年,刚买回来时,此匾有年代久远的英文报纸包过的痕迹,疑是外国传教士带走,这个说法还有待考证。

此匾是如何流失的?笔者认为有两种情况,一是民国时期,泗城府被撤销,衙署建筑逐渐被拆掉,此匾流失于民间,并被不断转卖,二是这块匾是赠给到泗城府上任的88任知府中某一位的,离任后,这位知府把此匾带回家乡或其他地方,然后此匾流失在外。

凌云县古府历史悠久,古府文化具有很大的利用价值,但除了史料记载外,遗留的文物很少,此匾的回归对证明凌云的古府历史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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