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五个兜底”保障精准脱贫
本报乐业讯今年以来,乐业县民政局紧扣精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社会福利保障“五个兜底”作用,为保障精准脱贫助力。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一批助力脱贫。一是提高低保标准。积极与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城镇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259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204元,确保农村低保政策覆盖更多的贫困群众。二是进一步完善审批机制。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实现低保对象“能进能出”动态管理,实行阳光操作,做好资金发放、政务公开、资料台账等系列工作。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共发放农村低保10378户,累计发放金额1486.346万元。
实行特困供养兜底一批助力脱贫。一是加大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工作力度。建立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的生活保障标准。今年,该县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二是加强集中供养力度。在现有集中供养机构“三院合一”民政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村校、村委会等闲置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行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和敬老院建设,对适宜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尽最大可能集中供养,提高农村特困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三是积极开展农村特困供养“手拉手”助困行动。摸清不愿入住敬老院的特困供养对象的底数,提高院户挂钩模式供养比例。据悉,该县今年第一季度为951名特困人员发放资金102万元;为79名孤儿发放养育金14.22万元。
实行临时救助兜底一批助力脱贫。对符合“救急难”问题条件的对象应救尽救。严格操作规范,根据“救急难”事件程度、救助对象类别,科学确定申请受理和审核审批方式。对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的灾民,根据救助政策并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受灾群众尽早完成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开展灾害救助3次,发放资金1.76万元;因灾生活困难救助4461人,发放资金59.76万元。
实行医疗救助兜底一批助力脱贫。积极与财政、人社、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协调,全面实行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简化救助程序,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对农村特困供养和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补贴,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资助;一般救助对象可视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情况逐步纳入资助范围,给予定额资助。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共救助617人次,其中民政部门资助参合392人次,住院225人次,累计资金支出65.5858万元。
实行社会福利保障兜底一批助力脱贫。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第一季度共救助困难残疾4843人、重度残疾3956人,发放补贴44万元,确保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提高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助标准,今年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第一季度共发放高龄老人补贴177.16万元。
□潘明志杨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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