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小学生打架引发官司 被告支付3500元

百色早报 2014-12-03 20:49 大字

 

本报靖西讯

 

 

两名小学生在校打篮球发生肢体冲突,后因赔偿问题,伤者家属起诉至法院。12月1日,在靖西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父母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3500元,并当庭履行。

曾某某与农某某都是靖西县某乡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今年9月18日下午放学后,双方像往常一样与其他同学来到学校操场打篮球“斗牛”,在“斗牛”过程中,曾某某欲带球三大步上篮,而农某某从右侧跳起帮队友协防,因身体接触导致曾某某失去重心摔倒,两人因此发生争执,继而互欧,在厮打过程中,曾某某头部等部位多处软组织挫伤,幸好学校老师与同学及时制止,并将其送往当地卫生院治疗。事后,学校领导多次组织双方家长调解,但就赔偿问题一直没能达成协议,原告父母遂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4600元。

案件审理中,因诉前双方父母多次商谈无果,庭上面对面述辩,彼此情绪都十分激动。主办法官考虑到案情虽不繁杂,但两个家庭积怨已深,敌对情绪很大,加上双方当事人是同班同学,化解矛盾不能仅仅一判了之,即决定采取“背靠背”与原、被告家长及其亲属沟通,并将此案法律关系、相关法律条文及双方情感融汇其中。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促双方冰释前嫌,互相作出让步,握手言和,遂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吴合勇

新闻推荐

我是妈妈的“小棉袄”□靖西县第三小学六(3)班小记者 农丽美

大家都说,养女儿好,女儿是妈妈贴心的“小棉袄”。在暑假里,我每天都是妈妈最贴心的“小棉袄”。 ...

靖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靖西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