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碾死两人 司机竟不知情
本报靖西讯
今年1月8日16时40分,韦某某驾驶着自己的货车与前方同向行驶的由陆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刮,造成陆某某及其儿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事故责任认定,韦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陆某某母子无责任。陆某某家人遂告上法院,向被告韦某某索要各类赔偿。
靖西县人民法院查明,陆某某及其儿子确实是被韦某某驾驶的车辆右后轮碾压致死,但发生事故时韦某某并不知情,而是继续驾车行驶。在接到亲属电话告知其车辆发生事故、并让其原地等待的电话后,韦某某立即在原地等待。随后,办案民警在韦某某亲属的带领下找到他。韦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案件事实,有自首情节,且其亲属已代为赔偿原告陆某某家属28810元。
最终,被告韦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靖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且在交强险不足赔偿原告部分承担20%的赔偿责任。□农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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