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女儿抚养权昔日情侣对薄公堂
本报靖西讯
同居情侣最终分道扬镳,非婚所生的女儿成了2人争夺的对象,并闹上了法庭。近日,靖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判决女儿韦伟跟随原告姚雪银生活,由被告韦斯利每月承担抚养费300元,限判决生效后履行,直至小孩年满18周岁为止。小孩成年后,随父或随母生活由其选择。
2010年8月间,刚满18岁的靖西女子姚雪银在广东打工时,与同是靖西老乡韦斯利相识,2人一见钟情,恋爱后便同居生活,一年后生下女儿韦伟。女儿的出生给两个人的生活增添了甜蜜,但同时也带来很多的生活琐事,加上两人恋爱时间不长便同居生女,缺乏了解,双方的缺点也一一的暴露,为此常常发生争吵。今年2月的一天,2人再次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殴打,姚雪银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几个月后,姚雪银经过长时间思考,决定与韦斯利分手,但要求女儿与自己生活,其多次向韦斯利提出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都遭到拒绝,姚雪银无奈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属同居关系,依法应予解除。由于双方非婚生女儿韦伟尚未满周岁,随母亲生活更利于其健康成长,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吴合勇
新闻推荐
王永根和两位老人
□本报记者
蔡
明
文/图在靖西县渠阳镇古柑村,当同龄人都外出打工赚钱时,古柑屯的王永根却选择了留守。因为,20多年前...
靖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靖西县这个家。